湖南《条例》:禁止航道内从事游乐经营活动
发布日期:2017-12-29 15:4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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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中国游乐设备信息26y.com.cn网讯】28日,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发布《湖南省水上交通安全条例》规定:禁止在航道内从事水上餐饮、漂流、游乐等经营活动。
【中国游乐设备信息26y.com.cn网讯】28日,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发布《湖南省水上交通安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湖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据悉,湖南现有通航河流373条,航道里程11968公里,居全国第三位,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压力大。仍在实施2000年省人大常委会出台的《湖南省水路交通管理条例》,已不能完全满足当前水上交通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很多新情况新问题的解决找不到法律依据。
《条例》第二十七条明确,禁止在航道内从事水上餐饮、漂流、游乐等经营活动。违反该条款的,根据《条例》第四十三条,将由海事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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