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神仙居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就445米跨峡谷飞渡游乐设施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 TZJSGYGK2017-8号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招标项目概况:
(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投标供应商的基本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二)投标供应商的特定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大型游乐设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维修改造许可证(大型游乐设施)》;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报名/发售时间:2017-09-30至2017-10-13(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发售地址:台州市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仙居分公司(仙居县塔山沿路209号)
3.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7-10-23 09:30:00
七.投标地址:台州市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仙居分公司(仙居县塔山沿路209号)
八.开标时间:2017-10-23 09:30:00
九.开标地址:台州市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仙居分公司(仙居县塔山沿路209号)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元):10000
交付方式:可采用银行汇票、电汇、转账方式。投标保证金的支付账户必须是投标申请人其基本结算账户
收款单位(户名):台州市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仙居分公司
开户银行: 仙居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市桥信用社
银行账号:201000163528657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1)三证原件及复印件(三证指的是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是多证合一后的有效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大型游乐设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维修改造许可证(大型游乐设施)》原件及复印件 (5)投标报名表。
3.
4.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投标人前来认购招标文件,但该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异议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答疑与澄清截止时间前。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台州市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万丛灿
联系电话:0576-87821579
传真:0576-87821579
地址:仙居县塔山沿路209号
2、采购人名称:浙江神仙居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赵国
联系电话:15858683523
传真:
地址:仙居县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仙居县国有资产管理局
联系人:张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6-87771374
传真:0576-87771374
地址:仙居县环城南路财政大楼11楼
以下是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述
滑索作为一种辅助的交通、游乐设施,其发展历程可追溯到远古时代,那时人们为了寻求跨越山谷、河流的捷径,运用悬吊的方式,以藤条或竹编制而成的绳索,悬于空中载人载物,实现了跨越运行的目的;它作为一种过河、越岭的简易交通工具,利用二点间的高低差所具有的势能,在二点间架设一根钢索,人们手持简易滑轮或类似物从高点滑到底点(见下图)。
近年来,随着旅游业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多种挑战人类极限的运动在我国流行起来,如蹦极、攀岩、滑翔等,速降作为一种集游乐、体育于一体的富有刺激的项目,迅速在全国发展起来,它满足了游客亲自参与、挑战自我的愿望,深受广大游人的喜爱。但作为一个大众参与的游乐项目,其前提是必须保证游人的安全,所以在设计、施工、安装、经营管理上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
二.项目基本配置
单道双承载索无动力型往返式滑索是一种空中索道式游艺机,滑索二端用钢丝绳连接,形成架空轨道。相距可在50-360米之间,形成落差,其中一个滑具(只座一人)载客乘座后靠自身重力快速下滑至着陆平台;另一个滑具在牵引索的带动下将从底端牵引至高端;如此往复运行以达到游乐输送之目的。在允许条件下,可采用多组多道形式;数组多道各自独立运行,将会有更好的娱乐效果。
装置简述:
1.设备由基础、双门型支架、锚固设备、迂回牵引装置、承载索道、滑具及安全带等装置组合。
2.基础:立塔基础,绳桩,地线;着陆基础,张紧架底坐,乘降台及设施基础等。
3.门型支架:型钢组焊,含底座架,支承柱,步梯。
4.锚固设备:型钢组焊,含底架、横梁、一级缓冲装置及二级缓冲装置。
5.牵引装置:滑具牵引索,迂回轮装置,机架,离合,制动等。
6.承载索道:运行组件,含钢丝绳,张紧,缓冲弹簧,手制动。
7.滑具及安全带:运行组件,非标制作件及安全带,滑轮套装于承载索上。
三。项目游艺过程
1.购票入场,分流进乘降台。
2.游客穿上安全带后,工作人员辅助到滑具上。
3.工作人员示警,上下站互通信号后,让乘员脚离地,开始滑行。
4.到着陆平台后,工作人员辅助安全带,游客下。
5.游客出场。
四.项目主要技术参数
根据项目的基本配置和建设单位的基本要求,经现场测量,考虑有关设计规范,拟定本项目设备主要技术参数为:
1. 线路总水平长: 450米
2. 二端设计高差: 90米
3. 索 距: 150cm
4. 最大倾角: 15度
5. 下站最大缓冲处距离: 8米
6. 上站台 5×7米
7. 下站台: 5×12米
8. 承载索直径: 16㎜
9. 牵引钢丝绳直接 5mm
10. 运行速度: 0~12米/秒
本项目的设计,制造和安装将采用先进的技术和设备。技术上完全按照国家标准《滑索安全技术要求》、《游乐设施安全规范》GB8408-2008及有关规范。
设备上、下站点的选择首先考虑了坡度的设计要求,使项目在今后的实际使用过程中滑具进站速度能完全符合《滑索安全技术要求》中进站速度在3.5米/秒的控制。另外在地形布置上,更多考虑现场与其他项目的融洽和建设方的要求。
五.项目实施及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20个日历天 内按采购人要求供货、设计、安装调试等,并进入为期三个月的试运行。
六.质量安全保证
完全按照《滑索技术要求》及《游乐设施安全规范》GB8408-2000和有关专业规范。
设备安全措施有以下几点:
(一)布置
1.双道双承载索运行
2.主立塔为双支承柱
3.设二次保护三道
(二)运行
1.下端有缓冲机构
2.设双向阻凝装置
3.往复运行
(三)吊具
1.骨架承载
2.二道保险
七.项目保修及售后服务
1.产品保修一年,并保证对产品终身提供维修及配件供应。
2.负责对用户提供完善的技术资料及操作人员培训。
3.中标单位在接到采购人的报修电话后应在2小时内作出响应,维护人员应在8小时内到达现场,一般维护应在24小时内完毕,如24小时内不能修复,必须采取提供备品、备件或备机等措施,以保证采购人的正常使用。
4.在12小时内未到达现场的,采购人可以有权从其它的供应商中得到服务,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中标单位承担。
八。具体组成
招标内容主要包括:单组双道滑索(跨度为445米)
序号 |
名 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一 |
索道线路 |
|
|
|
1 |
承载索(特级镀锌钢芯) |
米 |
2400 |
ф16 |
2 |
安全吊带 |
套 |
20 |
进口带 |
3 |
滑轮组 |
套 |
20 |
不锈钢 |
二 |
站台 |
|
|
63.4 |
1 |
承载索门型支架 |
套 |
2 |
上下站 |
2 |
锚固坐 |
只 |
4 |
上下站 |
3 |
第一缓冲装置 |
套 |
2 |
下站 |
4 |
第二压缩缓冲装置 |
套 |
2 |
下站 |
5 |
第三缓冲装置 |
套 |
2 |
下站 |
6 |
缓冲门型支架 |
套 |
1 |
下站 |
7 |
张紧调整系统 |
套 |
4 |
下站 |
8 |
预埋件一 |
只 |
160 |
上下站 |
9 |
预埋件二 |
只 |
144 |
上下站 |
10 |
预埋件三 |
只 |
40 |
上下站 |
11 |
移动下客台 |
套 |
1 |
下站 |
12 |
站台栏杆及附件 |
米 |
100 |
上下站 |
三 |
滑具牵引机 |
|
|
|
1 |
牵引钢丝绳 |
米 |
1100 |
ф12 |
2 |
迂回轮 |
套 |
1 |
φ500mm |
3 |
导向装置 |
套 |
1 |
|
4 |
钢支座 |
套 |
2 |
|
5 |
驱动机4.0kW |
套 |
1 |
φ500mm |
6 |
张紧系统 |
套 |
1 |
|
7 |
缓冲器 |
件 |
2 |
上、下站 |
8 |
支撑架 |
套 |
2 |
|
9 |
电控及通讯系统 |
套 |
1 |
PLC变频 |
10 |
各种电缆 |
套 |
1 |
|
11 |
驱动机行程开关 |
套 |
4 |
|
12 |
滑具装置厢 |
只 |
1 |
|
13 |
专用工具 |
套 |
1 |
|
四 |
无线通讯 |
只 |
4 |
摩托罗拉 |
五 |
风速仪 |
只 |
1 |
|
六 |
重量器 |
只 |
2 |
上站 |
▲九。付款方式
货款由采购人负责支付。
1.付款方式:本合同签订五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款20%;设备到安装现场五日内,安装前甲方支付合同款的40%;验收合格,交付资料前,甲方支付合同款15%;余款5%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期一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质量保证期满后十天内一次性付清.
2.当采购数量与实际使用数量不一致时,经采购单位同意后,可以由乙方根据实际使用量供货,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使用量乘以成交单价进行计算。
注:工程量按实计算。
(注:如未按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质保函原件,付款办法可以按上述有关内容修改。)